不知道你的朋友圈里一天能看到几条“大病众筹”的求助信息,“大家帮帮他吧,这是我朋友情况属实”、“这是我家邻居,挺可怜的。”……现在好像如果没有认证朋友的这句话,仅仅只是转发一个“大病众筹”的链接,越来越多的人可能都不会点开看一眼,即使有朋友圈的朋友担保,大病众筹筹到的钱也变得越来越少了,这是为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帮大家详细的分析一下,大病众筹到底靠不靠谱。
求助人情况属实,“大病众筹”杯水车薪
现在大病众筹都是要在朋友圈里转发的,所以筹款的绝大部分都来自于朋友圈。而且,涉及到捐款人的捐款金额,虽然捐款都是量力而行,但是每个人的“力”是不同的。因此患病者家庭的朋友圈优质程度,决定了筹多筹少。
所以这就出现了一个悖论。朋友圈优质的家庭,一般家庭状况都不会太差,不怎么需要筹钱;朋友圈质量差一些的,绝大多数情况下家庭状况都一般,需要筹钱却不好筹。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平均筹款金额最高的平台也就只能筹到8.7万元。这个金额就很尴尬,8.7万能治好的病就不能算重大疾病,而且一般医保就完全够用了。真正的重大疾病,这些钱只能是杯水车薪,可能有朋友就问了:“难道不能多个平台同时筹款吗?”
对不起,还真不能!
未来防止过度众筹,多家众筹平台共同签署发布了《自律公约》。这个公约就相当于一个排它协议,限制众筹发起人只能在一家平台进行筹款。
病例造假,公众信任度下降
各大救助平台(水滴筹、爱心筹、轻松筹等)的出现,解决了很多大病家庭的危难,不仅减轻了一些政府负担,还真正帮到了着实需要帮助的大病家庭,可需要帮助的越来越多,平台发布的信息越来越多,大家的资金也是有限的,但却有人不珍惜大家的善心,甚至故意炒作。
2016年《罗一笑,你给我站住》得到众筹款260多万元,事后却被曝出,其父亲在深圳东莞有三套房产、两部车,此次众筹是其父罗尔和营销号“小铜人”利用孩子病情联手搞营销。
2018年南宁邓芳英母亲在水滴筹筹得25万元善款,事后被网友曝出拥有多套房产和一辆高级轿车,其女儿还在qq空间怒骂匿名爆料人,引起众网友愤怒,水滴筹展开调查后,邓芳英一家将善款全部退还。
2019年德云社“吴鹤臣”脑溢血母亲众筹100万治病,抛开车、房、医保、德云社不说,让大家生气的是其妻子对手机华为p30 Pro的解释是之前订的情侣款,两部手机加一起小1万,他4月8日发病,手机4月11日上市,真那么需要钱手机应该变现才对(至少在普通家庭会这么选择),现在筹款到148184元,现已暂时关闭,还对车、房等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大病致贫太轻松,但总有些大病众筹让捐款人觉得自己像个傻子被骗,大家的善心没有被尊重,大家没时间一一去辨认那些信息的真假,每天那么多人要被关注,索性有些不了解的就算了。
可能每个人对无力承担、贫困、走投无路理解不同,但摊开来看,就是有些人不是付不起,只是不想花家里钱,想让大家给治病,反正没逼迫谁,大家你一点、我一点钱就够了,可是大家的那一点不值得被尊重吗?
要有忧患意识为自己购买保险
我不是在鼓吹商业保险,而是除了医保再有一份商业保险对于大病家庭就是最大的帮助,不得不说医保和商业保险不互撞的理赔让很多病人受益,与此也提醒大家商业保险有就好,不要盲目买一堆商业保险,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压力,毕竟医保、商保都需要你每月交钱的。
政府部门和大病众筹平台应共同打造完善的爱心捐赠体系
前几年红十字会等机构出现问题政府部门整治过,但却并没有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新型捐款平台“大病众筹”类并没有得到严格的审核、筹款去向公示。
我们需要更科学、严谨的制度体系来让一个好的项目、平台走得更远,帮助更多的人,把严格的资格审核制度落实,把如实的筹款开销公示,把帮助反馈情况的渠道畅通,让真正需要获得帮助的人得到帮助,让付出爱心的人心里有底,让利益熏心的人无法钻空子。
别用大家的信任为骗局买单,那只会让更多善良的心便冷淡。
筹款平台里每一句祝福都发自内心,每一句感谢都包含着感恩。
希望我们都好,希望疾病远去,健康萦绕。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绝大多数人都在工作中忙碌着,三餐都是匆匆解决,喜欢吃快餐,点外卖,吃一些高热量的食物,再加上长期缺乏运动,所以就会导致脂肪堆积,慢慢的就会诱发肥胖。
一旦肥胖的话,不仅影响到人的颜值,而且对身体的健康也是非常不利的。现在已经进入到了夏季,很多的人又重新加入到了减肥的大军当中,有很多的人可能会选择不吃晚饭来达到减肥瘦身的目的,长期不吃晚饭,真的能瘦下来吗?
不吃晚餐就能减肥么?
节食减肥,通过不吃晚饭来达到减肥功效的人,往往适得其反。因为通过不吃晚饭来达到脂肪的消耗,往往会因为身体需要的能量得不到补充,导致肌肉消耗能量快,基础代谢减慢,一段时间后,很可能会出现身体反弹的情况,减掉的肉肉最后都加倍涨回去了。而且还会给身体带来很多的危害。
可能会给身体带来6个麻烦
免疫力下降
如果长时间不吃晚餐的话,身体各项内脏器官得不到足够的营养供给,慢慢的身体的内环境就会发生紊乱,各项内脏器官功能也会加速衰老,人的免疫力也会逐渐的下降,很容易出现感冒发烧的情况。
厌食症
如果经常节食减肥的话,慢慢的可能就会影响到身体的内环境,导致内分泌发生失调,还会诱发失眠,焦虑等精神症状,慢慢的可能就会刺激到人的神经系统出现神经性厌食症。
容易诱发胃病
如今很多都市人常见的毛病就是胃部不适。其中百分之七八十的年轻人都是不良的生活习惯造成的,不合理饮食,长期不吃早饭或是晚饭,殊不知,人在不吃晚饭的时候,胃是处于极度的饥饿状态的,胃部必然会分泌胃酸,如果胃酸过多,就很容易损伤胃黏膜,进而引起一系列胃部疾病。
产生低血糖
大家可能都知道,经常说早饭很关键,在一日三餐中,不吃早餐容易导致胃病或是引发低血糖等,其实殊不知,晚饭也同等重要,不吃晚饭由于中午到第二天早上的间隔时间是相对长的,肌体处于一个能量供给不足的阶段,长期下来,由于缺乏能量供给,让人体内的胰岛素的分泌就可能出现异常,导致血糖水平急剧下降。
记忆力减弱、忘东忘西
据调查显示经常不吃晚饭的人,会容易导致记忆力减退,做事丢三落四,因为工作各种原因劳累后身体血糖指数本就很低了,晚上不再补充能量,会直接影响大脑的供养,影响大脑机能,出现记忆力减退等症状。
影响睡眠质量
人到了晚上,如果没有吃晚饭,基本白天的能量摄入已经走向了消耗完毕,而胃部会强烈反应饥饿的感觉,如果坚持不吃晚饭,会导致晚上难以入眠,影响身体的正常休息。
所以如果你长时间不吃晚餐的话,以上这些麻烦可能就会悄悄降临到你身上,想要减肥瘦身,晚餐还是要吃的,如果你能够选择对的食物,会让你健康和瘦身兼得。
想瘦身,晚餐要按时吃,低卡路里的食物送给你,减肥不反弹。
西兰花
西兰花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它的营养价值也是非常高的,而且卡路里也非常的低,它含有大量的膳食纤维,能够有效的帮助促进肠胃的蠕动,并将体内的毒素垃圾及时排出体外,缓解便秘的苦恼。
同时还能够有利于促进脂肪的燃烧和消耗,具有很强的刮油燃脂的效果,所以如果想要减肥瘦身的话,晚餐的时候可以适当吃点西兰花,让你减肥不反弹。
海带
有很多的人在平时也非常喜爱吃海带,在晚餐的时候适当吃点海带,对于刮油燃脂也具有非常好的效果,它能够帮助快速排出肠道中堆积的毒素和垃圾,让你的肠道变得更加的通畅。
而且海带的卡路里也是非常低的,非常适合减肥人士食用,如果你爱吃的话,也能够帮助减肥不反弹。
燕麦
在晚餐的时候,喝一碗燕麦粥,也能够很好的帮助促进肠胃的蠕动,具有很好的减肥瘦身的效果。
因为燕麦中还含有大量的膳食纤维,能够有效的帮助加速排出身体中的毒素和垃圾,睡前喝一碗,第2天早起你会准时上厕所。
以上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的来说,减肥要减对方法,合理的饮食,少食多餐,不暴饮暴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科学合理均衡饮食,同时多运动,健康减肥,更有利于身体健康。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设想过这样一个问题:要是你家里有人生病了,需要20万,你能马上拿出来吗?在中国,能一次性拿出20万块钱的家庭,又有多少呢?
很多朋友可能会说,20万,我找亲戚朋友借借,应该不难吧?
但实际情况呢?
以二线城市的一个小家庭为例:如果想一次性拿出20万块存款,以夫妻双方每人月薪4000元来计算,扣除生活的各种成本和花销,假设每个月存能存4000,那也要辛辛苦苦存4年多,这中间还不能有大花销才行,比如购置家电、车子等。可能很多人会觉得月薪4000太少了,其实还真不低了,据统计,目前全国只有30%的人月薪上4000元,浙江省202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炉,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2397,平均到每个月也就4366元,浙江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来说已经算不错的了,这么说来,很多二线城市月薪能拿到4000的人,其实并不多。既然二线城市的人都拿不出4000,更别提三四线城市了。
所以,能一次性拿出20万的家庭多吗?答案可想而知。
存款不多,而一旦家里有人遇上意外或者患病,就很难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应对。我们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除了活在当下,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美好之外,也要未雨绸缪,做好风险规划。给自己和家人购置一份保险,万一发生了风险,也能从容应对。
如果你听说有一种方法可以欠债不还,是不是立马两眼放光?
竟然有这样好的事!
对于一些买过保险的朋友,应该会听销售人员在讲保险的时候会提到一个功能,叫做保险可以避债。甚至有些银行在宣传保险产品的时候直接就把欠债不还作为产品亮点来宣传...
那问题就来了,买了保险真的可以不还债吗?就可以借钱不还,逃之夭夭?
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保险避债这件事。
保险为什么能避债?
为什么会有保险避债的说法呢?
其主要源于四条法律:
《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二条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这几条法律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欠债时,他的债主可以以他的名义去收欠他的债,这就是所谓的债务代位行使。但有些债务不能代位行使,比如抚养费、人寿保险,而且任何单位(包括法院)和个人都不能限制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相关法律虽然有,但并不完善,具体执行起来各地也会存在差异。
我们先看个案例
A先生是一个企业的老板,家中有一位全职太太带着刚上幼儿园的孩子。
2015年A先生出去应酬,却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不幸去世,当丈夫去世后太太面对一个又一个上面讨债的债主时才知道,原来公司在经营的时候留下了大量的三角债务。
那些欠A先生钱的人,太太不知道去哪儿找,而自己的债主又一个接一个上门,作为全职太太的妻子自然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债主们就起诉到法院申请冻结A先生的所有资产。
最后经法院调查,A先生的公司在2013年由于经营不善已经处于倒闭边缘,个人账户也没有多少余钱,但是发现A先生还有一笔可观的保险赔偿款。
当初A先生很有忧患意识,很早前就给自己购买了人寿保险,受益人为其妻子,债主们知道了这个事儿,就要求法院冻结妻子得到的理赔金用于偿还债务。
不过法院依据《保险法》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人寿保险的死亡赔偿金属于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A先生的遗产,所以不需要先偿还A先生的生前债务。
随后法院也给出了判决的理由,被执行人A先生的太太承担债务的前提是继承A先生的遗产,才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对债务责任共同还款责任。而受益人领取的身故理赔金≠遗产,所以不用还债。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保险作为一个能够保全家庭资产和隔离财务风险的金融工具,有它独特的价值,但是也应当必须建立在合法,合情的基础上。
“保险避债”的几个常见问题
想要人寿保险真正起到实打实的避债作用,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第一,人寿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则不会有所谓的“避债功能”。
假设在上述案例中A先生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其他条件都保持不变。在A先生去世后,这些债主向法院起诉,请求用A先生的死亡保险金来偿还所欠的债务,那么法院就会支持债主的诉讼请求,因为该份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A先生故去后,保险金属于A先生的遗产,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可见,指定受益人这个动作虽小,却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我国《保险法》第42条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给付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而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要先偿还债务后继承,偿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第二,是欠债之后购买保险的,也不能依法对抗债务
再拿上面的案件举例,假设A先生的人寿保险是在2014年10月向这些债主借款以后购买的,A先生故去后,债主想要回这些钱,该怎么办呢?
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债主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份保险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因为A先生欠债不还,反而购买保险的行为,涉嫌恶意避债,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其购买保险的行为。
第三,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当然不会有所谓的避债功能。
还以上述案件为例,假设A先生一直健在,没有因病死亡,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但因生意长期亏损,一直没钱归还这些借的钱,在此情况下,债主能起诉A先生,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购买的人寿保险吗?
目前,各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对寿险保单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有不同的意见,各地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有的法院认为,退保以后的保单现金价值是投保人的责任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投保人下落不明或者拒绝解除合同的,法院可以直接扣划。这是浙江高院的规定,详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对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的通知》(浙高法执[2015]8号)。
而有的法院则认为,保单现金价值虽然是投保人的财产,但以投保人解除合同为前提,法院不能强制投保人解除;指定受益人且受益人不是被执行人的,法院不能执行保险金。这是广东高院的规定,详见广东高院《关于执行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解答意见》(2016年3月3日)。
可以看出,浙江高院的规定较为严厉,保险合同允许被强制解除,而广东高院则相对宽松,不强制退保。目前,最高院对此问题暂时没有统一的规范。
因此,只要投保人用自有财产投保,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并不具备所谓的“避债”功能,因为保险事故未发生,受益权仅仅是一项期待权,保险财产此时仍属于投保人,如果投保人对其他人负有债务未清偿,用保险财产来清偿也是可以理解的。
四点需注意
所谓“保险避债”其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债务相对隔离”,并不是所有的人寿保险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实现债务隔离,至少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提前做好保险财产规划。
如果已经欠债,保险是无法帮你逃离你该偿还的债务。你可以在没有债务的时候,提前做好财产规划,利用保险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
第二,合法性才是关键。
无论你买多少人寿保险,买保险的钱,必须是合法所得,如果涉嫌刑事犯罪,法院照样可以冻结、执行保险。在财务状况恶化以后投保,也会有非法转移财产的嫌疑,保险合同有可能被判无效。
第三,保险合同最好指定受益人。
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则会按照遗产处理,继承遗产要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只能拿到扣除债务之后的部分,如果债务比遗产多,实际上拿不到遗产。
第四,选择合适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也很重要。
在指定配偶为受益人的情况下,保单的保险金可能仍然需要偿还共同债务。比较好的安排是以父母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孩子作为受益人,这样既能抵御风险,又能实现债务的相对隔离和财富的代际传承。
最后,如果对于保险避债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咨询我们的小客服。